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税前扣除的这些知识内容你知道吗?阳光暖暖地铺下来,心情忽而放晴,享受着阳光的时候,我却不爱说话了,只在心中默默祈祷,愿仁慈的主,赐我们一个快乐的生活。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应税项目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属于存在真实交易行为,非故意取得虚假、虚开发票的,应当向对方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汇算清缴期内换开的,可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后换开的,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关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来看,认定为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同时符合下面四个条件:

(1)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2)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4)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实践中,税务机关常以"货、票、款三流一致"为基础,判断取得专用发票的一方是否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税前扣除?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针对虚假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法就说到这里了,不过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后期五年利需要将其追补回来的.在这里还有很多相关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小编老师建议大家可以来这里进行学习的.

想要了解更多?

免费预约试听课程,专属顾问为您定制学习方案

免费试听课程

相关推荐

实操资讯 2024-05-21

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是多久

实操资讯 2024-05-20

增值税抵扣税款是什么情况

实操资讯 2024-05-19

低价销售的差额能不能列入福利费?

实操资讯 2024-05-23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的详细计算公式

实操资讯 2024-05-18

出售固定资产的分录处理

实操资讯 2024-05-22

增值税电子发票能报销吗

📋
试听
💬
咨询
📞
电话
19955155683
点击拨打 · 服务时间 每日 8:30 - 21:00(全年无休)
💬
微信
微信客服二维码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顶部
📋 联系方式 📞 电话咨询 🎁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