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臣信职教 > 新闻资讯 > 实操资讯> 正文

研究所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可免税吗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2-07-04

研究所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可免税吗的这些知识内容你知道吗?当你意识到是你决定了自己的未来时,你就能更充分地体验人生。当你不要把自己的缺点失败或胆怯归罪于他人,你就会为未来的圆满人生打下了基础。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研究所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可免税吗

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收入是可以免收增值税的.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3、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4、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

5、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二、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减免税的申请、申报和审批实施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条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通过上文研究所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可免税吗的讲述,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收入是可以免收增值税的.我们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掌握好具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各财务人员和企业经营者都应高度重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官网资讯更新.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未查到原创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文章:水电站的线路维护管理费如何征税 下一篇文章:发票金额比实付金额少如何处理?
相关文章推送
https://tb.53kf.com/code/client/9006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