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3-04-18
会计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那各位小伙伴知道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吗?不妨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1、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没有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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