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所得税来源地确定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合肥初级会计培训班的小编特从网站后台留言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来源地”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总结】

合肥初级会计培训班答疑老师回复: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5.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6.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8.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以上就是合肥初级会计培训班答疑老师针对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来源地”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大家了解了吗?倘若觉得自己在学习会计初级的时候有点学不下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那就加入我们合肥臣信会计的初级备考小分队,跟大家一起学习,一起备考吧!臣信会计培训是合肥具有强大实力的会计培训机构,专注合肥会计培训,合肥初级会计培训,合肥会计实操培训,合肥财务管理培训...专业导师指导一对一指导,帮助你在考试的路上一帆风顺.


想要了解更多?

免费预约试听课程,专属顾问为您定制学习方案

免费试听课程

相关推荐

考证新闻 2024-12-31

安徽cpa综合考试难吗?备考攻略分享

考证新闻 2024-07-21

安徽2024会计中级报名资格

考证新闻 2024-07-26

安徽2024年中级会计报考条件及时间要求

考证新闻 2024-07-25

安徽2024年中级会计师报考资格条件是啥

考证新闻 2024-07-24

安徽2024年报考中级会计师需要什么学历

考证新闻 2024-07-22

安徽2024考中级会计证的要求

📋
试听
💬
咨询
📞
电话
19955155683
点击拨打 · 服务时间 每日 8:30 - 21:00(全年无休)
💬
微信
微信客服二维码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
顶部
📋 联系方式 📞 电话咨询 🎁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