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12-12
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快到考试的日子了,希望你干自愿事,吃顺口饭,听轻松话,睡安心觉。使自己保持良好平静的心态,不要太紧张,相信你的梦想会实现的,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臣信会计友情提示,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总结如下: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的实际,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强化监控的原则,制定《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制度。
第二章 收支管理规定
第三条 局机关有关部门(含协会、工会)在组织收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遵守各种专用收款收据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各部门所有收入都必须全部纳入财务部门预算,及时入账,统一管理,坚决禁止搞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查处。
第五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实行预算管理、项目支出和国库支付的有关规定,各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按照部门分工制定支出计划和支出项目。
第六条 协会、工会在收入支出过程中要接受计财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货币资金统一由计财处管理,其他部门一律不得保留现金或设立银行账号,不得保存各种有价证券和票据。
第八条 现金管理要求。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任何人不得挪用库存现金,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第九条 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要求,内容合法、真实,填写正确。对于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不予受理,并由经办部门或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十条 严格审批程序,每项开支必须先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计财处核准,再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为了防止漏洞,每项开支必须经所在部门二人以上核准。
第十一条 3万元以下开支,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3万元以上开支,由局长审批。零星开支、经费拨款、水电费及日常工资性支出由局领导授权,计财处长审批。大额支出需经局长汇签或局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十二条 加强日常业务性开支管理。各部门日常借用支票、办理汇票、报销差旅费、领取加班补助、外出开会、培训、参观等项支出,必须遵守财务审批程序和手续。
第四章 会议、差旅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召开年(例)度会议必须按年初预算控制。会议预算经分管局领导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其中:有收入的部门召开的会议,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所在部门支付;没有收入的部门召开的会议采取收取会务费和局里给予补贴的办法解决。召开全省广电局长会议费用由省财政和局里负担,所支费用由财政直接支付。
第十四条 局机关人员仅限于参加广电总局和省政府各部门组织的行政会议、培训等,不参加学术界(协会、行会)及社会上组织的活动。参加省里各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时,只参加省内的活动,不参加出省的考察和参观。特殊情况确需参加的必须报局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省外出差的能坐火车的,不坐飞机,原则上一次出差只准坐一趟飞机。报销的飞机票必须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
第五章 招待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39号],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全年总支出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并实行单独记账。局机关所有发生的招待项目,必须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省内的客人原则上由局办公室出面在局招待所、电视台食堂招待。为了统一招待标准,外省的客人由局办公室出面在省政府指定的饭店招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定额标准。
第六章 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工程建设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办公用品原则上实行集中购买制度,确需部门采购的必须开具发票并附上商品的品名、规格、金额等。购买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办公用品时,需办理入库领用手续。日常行政性管理方面的消耗性支出,包括低质易耗品等,实行全年指标控制,具体标准按机关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器材等),由所在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按审批权限办理。凡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同时必须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调入、调出和报废都必须按程序审批后,填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核对,保证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八条 局基本建设和大中型维修工程坚持按招投标的原则进行。重大工程项目由局里组成工程建设领导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领导、管理、监督。
第七章 车辆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购置汽车、燃修、保险等费用一律按照编制实行控制管理的要求,今后购置车辆必须在编制之内,经省财政批准,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要求购买。车辆保险、购买汽油、汽车修理凡是政府有定点的,必须到政府指定点办理。其他项目由局里确定。
第二十条 为了加强汽油管理,机关所有车辆一律定点购油,定额消耗核算。车队的车辆仍采用以前的办法由车队具体管理。部门公务用车所用汽油由车队代管。实行按公里消耗领用制,特殊情况可用现金购买,但报销时要经车队审核,记入单车消耗定额。市内用车实行定额控制,每月不超500元,业务性强的部门费用可以适当放宽(上述不含市外用车),其中:有收入部门的汽车费用由部门经费解决。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每个处室,局里只负担一部车辆燃油费,为了体现公平,防止互相攀比及公车私用等现象发生。车队应尽力保证没有车辆的部门的公务用车。凡没有车辆的处室,局里给予一定的补贴,每月补贴交通费150—200元。
第二十二条 汽车修理时,必须经过车队队长及技术人员审定后方可修理。汽车定期保养、修理等,凡是后勤中心汽修厂能处理的,不准到其它地方修理。
第八章 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财政厅、监察委员会、人事厅《晋财行(2004)151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7月1日起,省级机关停止用公款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购置或配备无线移动电话、寻呼机,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不得用公款报销,对机关工作人员按职级和工作需要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
厅(局)级每人每月240元;
处级每人每月180元;
科级每人每月130元;
科级以下每人每月80元;
高级技师、技师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工勤人员每人每月80元;
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在“邮电费”科目列支。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或150元的补贴。
特殊工作岗位工作人员是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机关的省级领导同志秘书;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部门特殊工作岗位的意见,报省监委、省财政厅审批。
第二十五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后,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第二十六条 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后,必须保证工作联系的畅通。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
以上就是“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讲解,需要了解更多内容的朋友,可以关注臣信会计官网,无论是考证还是实操,所有课程任意免费试听。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未查到原创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