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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财务管理实务:怎样审查其他应收款

来源:臣信职教 分类:实操资讯 发布日期:2021-05-27

海口财务管理实务:怎样审查其他应收款!快到考试的日子了,希望你干自愿事,吃顺口饭,听轻松话,睡安心觉。使自己保持良好平静的心态,不要太紧张,相信你的梦想会实现的,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臣信会计友情提示,财务管理实务相关内容怎样审查其他应收款总结如下: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

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向对方单位调查)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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